教育见习实习

教师教育学院师范生实习驻队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17年05月08日 08:50    访问次数:

为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深化教师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教师〔201441号)有关要求,根据“基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提升的博雅型小学教师培养”和“基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提升的智慧型幼儿园教师培养”项目设计,经研究,决定自2014级开始,实施师范生实习指导教师驻队管理制度。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