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关于二级学院制定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的指导意见》(绍学院发〔2014〕133号),学校将开展2020年度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各学院于3月8日(周一)下午下班前,将本学院《教师参加考核情况表》(见附件1,填写此表时尤其注意“归属本学院相关学科但不参加本学院考核人员名单”一栏,须在备注中详细说明该人员不参加学院考核的原因)的书面稿(教学院长审核名单后签字、学院盖章)及电子表上交教师教育管理科;
注意:①按学科归属上报参加考核人员名单,所以不仅是编制在本学院的老师,还包括在机关部门工作的专任教师。兼任行政工作的专任教师可自由选择参加学院考核还是教务处考核(二选一)。②学院考核对象只是专任教师,其他人员如辅导员和行政岗职员不用上报(思政系列由由学工部负责考核)。
二、学院严格按照学校及学院相关文件进行考核,于3月18日(周四)前将《教师教学业绩考核结果汇总表》书面稿(教学院长签字、学院盖章)、《考核结果公示》(学院盖章)和电子稿以及《考核信息汇总表》电子版上报教师教育管理科。注:考核结果等级必须严格按照比例,B级及以上≤80.00%,A级≤30.00%。
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程序和相关文件要求,认真、按时完成考核工作。联系人:胡英姿,联系电话:88344868,电子邮箱:156065477@qq.com。